艺术与商业
- Jaan Wang
- Sep 12, 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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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d: Sep 13, 2021
“I could compare my music to white light, in which all colors are contained. Only a prism can separate the colors from each other and make them visible. This prism could be the spirit of the listener." --1995 Alina , Arvo Part.
这句话是我听过为数不多的能从语言中感受到无尽的可能性的话。写下它的是Arvo Part是近代我最喜欢的作曲家。
什么是艺术。艺术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。也不是什么常见的东西。他只存在于人的认知当中。当一件事,或一个东西,或一个能被识别的东西。比如声音,颜色,物体,他被人感知时,ta主观的认为这个东西是艺术品时,它便是艺术品。一件物体在诞生之初,第一个认知它的人,便是作者本人。作为一个将艺术追求作为一生的引导者的作曲家(自称),在追求表达与创新与感受的三者合一时,重要的是“我的感受”以及,“听到的人的感受”,这些会给我带来反馈。而指引我前进的永远是理性带来的感性,而不是感性带来的理性。有时纯理性的创作,会带来让作曲家都想不到的感性的效果。比如最著名的是 Bolero,Ravel的作品,这本来只是他的一篇配器练习。
可能大多数人会奇怪。为什么艺术与商业很难兼容。或者说甚至觉得我说的不可思议。
作曲这项技能来说,越往上走,越追求技法的创新和听感的创新。所能辐射到的听众越少。(当然,扩大能辐射到的听众是非常重要的作曲家该时刻钻研的任务之一)我没有权力评论其他作曲家在这个方面的付出。但无疑Arvo Part在这点做得很出色。这也是我在研究自己理论和创作中需要注意的地方。也可以说是作曲的引导石。
商业从来注重的就不是大胆创新,和主观表达。而是能够有多少大众会买单。而这点和艺术是完全相反的。买单的人越多,作品的商业价值越高。一件物品的商业价值越高,就代表它越普及。能够把握住大众的听觉习惯,是一个商业艺人必备的技能。
换个角度思考。虽然一件物品或东西的艺术价值(主关)和商业价值严格来说是没有关系的。但中间我们还可以加一个变量。这个变量就是大众对新兴技术和感受的接受度。不止存在于艺术当中,包括科学当中也存在这样的变量。当接受度越高。那么或许艺术价值便和商业价值越接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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